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害人家属要求公开火灾现场录音、调查报告
杭州保姆纵火案进展及其家属公开申请信息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再次牵动人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公开发出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一系列关于火灾的关键信息。
该案自发生以来便受到广泛关注,而在最近的庭审中,因律师退庭导致案件暂时休庭,更是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实名认证为“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的微博账号“老婆孩子在天堂”于近日发布了这份提交给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林生斌,是遇难者朱小贞和三个孩子的丈夫与父亲。他在申请中详细陈述了事实和理由:2017年6月22日,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火灾,接到火灾报警的杭州市公安消防局迅速赶到现场扑救,但遗憾的是,林生斌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不幸遇难。
《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也强调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中,应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
基于此,林生斌在信息公开申请中要求公开以下信息: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起火建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相关证据、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证据、小区消防设施设置和运行情况的相关证据等。
据悉,这份信息公开申请书已交至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对于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存在,有报道称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及。这起火灾的详细情况及其处理过程对于公众来说仍然是一个谜团,信息公开将有助于还原事实真相,给受害者家属一个明确的交代。
申请人林生斌,就杭州保姆纵火案相关信息的公开,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提出申请。他关注并引用了陈俊华先生的相关阐述,同时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公开特定信息。
陈俊华先生详细描述了事件的经过,包括省市消防部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对火灾扑救的初步调查结果,以及火灾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他指出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中,严格遵循了《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作练安全要则》的要求。
火灾发生的详细情况,如时间、地点、报警、灭火过程等,陈俊华先生都进行了详尽的描述。他还特别提到了物业消防管理的问题,以及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给灭火救人行动带来的影响。他还详细描述了消防员的操作过程,包括破拆装备的使用、水枪的布置、登高车的使用等。
申请人了解到,《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对于火灾扑救的信息记录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安消防队实施火灾扑救时,有专人负责记录现场情况,包括火场摄(录)像、照相以及影像资料的传输、收集和整理。接警人员受理和处理火灾报警时,应当启动录音记时设备。而作战指挥组(指挥员)和“现场文书”则分别负有记录战斗进展情况和上级指挥员命令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根据陈俊华先生的公开阐述和相关消防法规规定,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应当制作、持有上述信息。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申请杭州市消防局依法公开这些信息。
申请信息的提供形式为文字记录采用纸质复印件形式,音视频资料和照片则采用移动存储介质复制的方法。申请人希望通过此申请,能进一步了解火灾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寻求事件的真相。
此致敬礼,申请人林生斌于2017年12月25日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递交了这份申请。这起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害人家属的公开录音等信息要求,引起了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