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助(创业带动就业申请报告)
关于创业带动就业的补助政策及申请指南
将为您详细介绍创业带动就业的补助政策及其申请流程。在当下社会,创业已成为推动就业的重要方式之一,也为此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鼓励更多人投身创业,带动就业。
一、创业带动就业补助新政
对于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等重点扶持群体,如果他们创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即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助。
二、补助标准与对象
补助标准根据吸纳的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而定。每吸纳一人,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一万元,每多吸纳一人则额外补贴五千元,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补助对象包括普通高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扶贫建档立卡人员,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返乡农民工等。
三、申请条件
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均可;
2. 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
3. 吸纳至少一名城乡劳动者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 担任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排除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情况。
四、申请所需材料
1. 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资金书面申请报告;
2. 《常德市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申请表》;
3. 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复印件;
4.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包括: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技工院校毕业生)、扶贫手册复印件(扶贫建档立卡人员)、被征地农民证明(被征地农民)、退出现役证明复印件(退役军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返乡创业证明(返乡农民工)等;
5. 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表及最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
五、申请流程
1. 个人申报:每年6月和11月,向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2. 县级审核: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申报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
3. 财政复核:市辖7区由市财政局复核,其他县(市)由县级财政部门复核;
4. 公示抽查:复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抽查检查;
5. 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统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所介绍的创业带动就业补助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人投身创业,带动就业。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本站。让我们一起助力创业,推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