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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皇帝竟不敢杀孔子和张天师的后代
教育知识 2025-07-05 10:03学习方法网www.ettschool.cn
在历史的尘埃中,总有一些特殊的案例令人深思。当犯下严重的罪行,面临死刑的判决时,若是身份特殊,命运似乎总会留下些许的悬念。
遥想那个风云变幻的明朝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山东曲阜的衍圣公孔弘绪,妇女四十余人,无辜杀死四个平民,其罪行可谓罄竹难书。按照当时的《大明律例》,他的行为足以被斩首示众。这位孔子的后代,因其特殊的身份,让当地官员在处理时犹豫不决,最终将此案上报至朝廷。
朝廷在审视此案时,或许出于对孔圣人的尊重,并未严惩孔弘绪。相反,只是剥夺了他的衍圣公爵位,将其贬为平民。而后,让他的弟弟孔弘泰继承衍圣公的爵位。在孔鸿泰离世后,孔弘绪的儿子孔闻韶又接过了这一重任。
与此同年四月,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作为张天师的传人,也身陷大罪。他僭用器物、擅易制书、强夺子女,还残忍杀害无辜百姓四十余人。这样的罪行,按律当被凌迟处死。上报朝廷后,成化皇帝只是下令对其打了三百大板,并将其发配到铁岭。而其教派职位,则传给了张元吉的儿子。
不久之后,张元吉以侍奉年迈母亲为由,向朝廷请求返乡。成化皇帝出于仁慈,恩准了他的请求。于是,张元吉在铁岭一游之后,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家乡,继续他的生活。
从这些案例中不难看出,明朝成化年间对于名人的后裔似乎有着特殊的宽容。或许是对名人的敬重,使得他们在犯罪后得以逃脱严厉的惩罚。这种纵容是否妥当,是否会对社会公正造成影响,仍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