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认定)
建设施工合同中的无效情形及其与合同失效的差异
在建设施工领域,合同无效与合同失效是两个常被提及但有所区别的概念。将深入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并列举7种常见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我们来理解何为合同无效。当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但在竣工前取得资质的,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同样会导致合同无效。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情形也是合同无效的一种表现。那么,哪些情况下会出现合同失效呢?合同失效是指由于某些法定原因,合同失去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合同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其中涵盖了多种情形,比如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在中标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黑白合同等。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等另行签订合同,也会使合同失效。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也会导致合同失效。若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了相关的规划审批手续,可能另当别论。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无效经常出现在劳务分包中,将工程分包、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或施工队属于这种情况。但这似乎并不影响后期数额的认定,只是在名义上失去了效力。对于个人劳务分包合同,现在轻易不宜直接认定其无效。
那么,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应如何处理呢?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不仅需要理解合同无效的情形,还需要了解如何有效地处理合同无效后的相关事宜。
列举了7种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并深入了其与合同失效的差异。也介绍了合同无效后应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读者在阅读后,能对这两者有更深入的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在进行建设施工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关乎到各方的权益保障,也是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