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行政许可设定与实施的法律法规,于2019年进行了修正。该法律共分为八章八十三条,其主要框架及核心条款如下:
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行政许可定义、适用范围以及基本原则。这部法律的出台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并确保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监督性。也对行政许可的实施提出了明确的原则要求,如公开、公平、公正等。
第二章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明确了设定权限和不得设定的情形。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都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但在一些特定领域如限制市场竞争、行业垄断等,是不允许设定行政许可的。
第三章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明确了实施主体和集中办理的可能性。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是主要的实施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以实施行政许可。为了方便公民和企业,经国务院批准,省级有权决定由一个机关集中行使相关的许可权。
第四章详细阐述了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以及听证程序。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委托代理人提出,鼓励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提交申请。受理人员需要明确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的材料。审查过程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涉及公共利益或重大利益的许可事项,需要进行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五章关于行政许可的费用,明确了实施和监督检查过程中不得收费的原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关于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行政机关需履行监督职责,公众也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的检查记录。对于违法实施许可的行政机关和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被许可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为附则,主要包括法律的实施日期。自2004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
如需了解更多具体条款细节,建议查阅全国人大或地方官网发布的正式文本。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