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出现于什么时候?主要职责是干嘛?

历史知识 2025-07-04 16:45历史文化www.ettschool.cn

(通判),这一官职名称,源于古代中国。它在州府的长官之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重要事务,同时对州府长官有监察的职责。又名同判,以示避讳。

在历史的长河中,通判的职责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调整。在唐末五代时期,藩镇武将专权,天下动乱不断,中央集权难以稳固。宋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统治集团采取了明智之举,解除武将兵权后,往往以朝臣身份出守州郡,官名为“权知军、州事”。为了监督州郡官员,防止权力过大,设立了通判职位,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通判的职责包括处理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事务,以及监督州郡官员的善恶和职事的兴废。到了南宋时期,通判更是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官员的情况,显示出其兼有监察官的性质。

在明清时期,通判的地位更加明确。在各州、府设置通判,分管粮运、水利、屯田、牧马、江海防务等事务。在清朝时期,通判还被称为“分府”,管辖地为厅,是正六品的官职。通判大多设立在边陲地区,以弥补知府管辖的不足。随着辛亥革命后清朝的灭亡,这一官职被废除。

通判这一职位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既是州郡官的副职,又起到了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有了通判的存在,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就像心之使臂、臂之使手一样,指挥自如。通判对于解决五代时期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以及监察腐败现象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地位独特,是由皇帝直接委派,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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